案件概述
当事人阿芳于 2020 年 3 月 1 日经丽姐介绍,进入 A 公司承包的项目工地从事杂工工作,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,A 公司也未给阿芳购买任何保险。
2020 年 3 月 6 日,阿芳在工地推砖时踩空摔倒受伤,经医院诊断为肋骨骨折。两周后阿芳出院,与 A 公司协商赔偿事宜,然而 A 公司因未给阿芳买保险且不想承担赔偿费用,便一直推脱,还声称阿芳由丽姐直接管理,应由丽姐支付赔偿费用。
阿芳面对 A 公司的态度,决定委托律师维权,经过筛选,最终委托上海若可事务所作为代理人。
此后,A 公司为阻拦索赔进程,接连采取行动。我们接受委托后,迅速前往医院调取阿芳的各类病例资料。2020 年 7 月 1 日,协助阿芳申请仲裁确认与 A 公司的劳动关系。
2021 年 8 月 24 日,仲裁委认定阿芳与 A 公司存在劳动关系。2021 年 9 月 13 日,A 公司不服提起诉讼,却因未及时缴费而撤诉。
2022 年 8 月 2 日,我们又协助阿芳申请认定工伤,2022 年 10 月 8 日,人社局出具《认定工伤决定书》,确认阿芳为工伤。
A 公司对此结果不服,提起行政复议,市政府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,维持人社局的决定。A 公司仍不罢休,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认为人社局与市政府的工伤认定及行政复议决定证据不足,请求撤销。但 A 公司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佐证,法院审查后驳回其诉讼请求。
阿芳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工伤,证据材料准备完备后,我们协助阿芳提起诉讼,主张 A 公司支付 12 万余元赔偿费用。
起初,A 公司试图挣扎,然而在我们出示有力证据及严谨说理下,A 公司无可辩驳,最终双方协商调解,A 公司分两次支付阿芳共计 8 万元赔偿费用,第一次 3 万元,第二次 5 万元。
A 公司支付完第一笔费用后便停止支付剩余款项,我们再次协助阿芳申请强制执行,成功为阿芳拿回 8 万元赔偿费用。
办案感悟
“本次案件的难点在于对方公司极其难缠,在工伤程序的每个环节都设置障碍,致使索赔进程异常缓慢。但面对对方的纠缠,我们始终保持理智,沉着应对,逐个化解问题,成功打通赔偿通道。通过诉讼促成调解,最终借助强制执行帮当事人拿回 8 万元赔偿金。